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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外交政策
2004/10/26

  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这一政策的基本目标是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努力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长期的、良好的国际环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

    ——坚持独立自主。中国独立自主地决定对国际问题的态度和政策。在国际事务中,中国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决不屈从于任何大国的压力,也不与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

    ——维护世界和平。中国不参加军备竞赛,不搞军事扩张,坚持反对任何形式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侵略扩张行为;坚持反对任何国家以民族、宗教、人权等问题为借口,侵犯别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干涉别国内政。

    ——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中国愿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世界所有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异同来决定国家关系的亲疏。

    ——发展睦邻友好。中国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的友好关系,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对历史遗留下来的边界、领土、领海争端,中国主张通过对话和谈判,求得公平合理的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可以暂时搁置,求同存异,不应因此而影响正常的国家关系。

    ——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中国历来把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作为外交政策的一个基本立足点。中国一贯重视发展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全面友好合作关系,积极探索优势互补的经济、贸易、科技合作途径,加强同它们在国际问题上的磋商与合作,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权益。

    ——实行对外开放。中国的对外开放,既向发达国家开放,也向发展中国家开放,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愿意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为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作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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